close

嘉義城的米倉之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撰文:金龍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蔡榮順

    民以食為天,在清代農業社會,街坊的米店糧舖生意興隆,而公共米糧貯倉更是關係重要。古城台南、嘉義都有公共糧倉、市井米街的文獻記載。清代公共糧倉區分為官倉(常平倉)、社倉、義倉、番社倉,各有不同定義,但時隔年久,後人引述混淆,真相如謎。

     以嘉義城為例,坊間只流傳義倉一種,說是位於西門、米街西側的「義倉口」。其實是將官倉(縣倉)誤認為義倉。據1862年「臺灣輿圖纂要」書中記載,嘉義城的「義倉口」位於城北的街坊。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編輯委員劉澤民曾謄錄1836年「建設義倉章程」第二條:義倉建於邑治城內西北隅,聖廟右旁,...共二十四間,為藏穀之所」(如附圖文)。據劉澤民先生研判,民國67年版的「嘉義縣志」可能參考「臺灣慣習記事」之記載,將官倉、社倉、義倉混為一談。

    官倉(縣倉)穀糧屬正供之粟,來源自稅賦徵收,主要用於供應官兵米糧,以及軍儲與預備米倉,如遇荒年或發生天災時,可做為救濟之用。1701年諸羅知縣毛鳳綸於總爺街一帶(可能在米街東側)始設穀倉30間。雍正初年,西門的城門往西移建後,官倉遷建於米街西側,而有「粟倉口」之名(不是義倉口)。

    官倉米穀運入、運出頻繁,和鄰近的市井米街逐漸產生連結。

    嘉義社倉由諸羅知縣宋永清於1709年建設,位置可能在東門內與內教場交界處(大約今安和街附近)。社倉係採士紳管理、官方(學官)查核監督方式,平日提供民眾借貸米穀用途,即所謂「借穀、還穀,收息二分」,借1石米、收息2斗米。但逢農田歉收,則收息減半;如遇荒年,則免收息。此為官民合營,經營米穀借貸通融制度。

arrow
arrow

    蔡榮順(草地老叟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