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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早期吃湯圓習俗
撰文:金龍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蔡榮順
湯圓象徵圓圓滿滿、甜甜蜜蜜。吃湯圓,祈望帶來喜氣,已成為庶民生活的一種文化。
早期結婚有「食圓」程序,「圓」就是指湯圓;新郎和新娘在洞房裏的椅子上相對而坐,先各自在自己的碗裡夾一個吃,然後交換湯碗再各吃一個,此「食圓」過程都是由指定的「好命人」挾給新郎、新娘吃,象徵以後夫妻像湯圓那樣圓滿甜蜜。
歲時習俗:農曆正月十五日上元節(元宵節),有吃湯圓習俗。二十四節氣的冬至日(大多在國曆12月22日或21日),家家戶戶都準備「冬節圓」(即湯圓),祭拜神佛及祖先,並各在門、窗、灶、櫥櫃上黏一粒湯圓,以表示對一年來的平安謝恩,也祈求來年幸福。所謂「冬至大如年」,「吃湯圓,長一歲」,冬至日家人一起吃團圓的湯圓,圓滿幸福。
湯圓分為包餡與不包餡兩種,餡料則有甜或鹹。全家老少一起搓湯圓,帶來歡樂時刻,並可設計趣味活動「搖湯圓」,提供年幼及行動遲緩高齡者參與;「捏動物湯圓」,由兒童捏塑各種動物造型,俗稱「捏雞母狗仔」做為親子活動。
除了元宵節、冬至日之外,過新年、喜慶日也是吃湯圓的時機,例如訂婚(在女方家吃),結婚(在男方家吃),搬新家或入住新屋時吃湯圓,象徵甜蜜、團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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