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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治名人經營借貸業初探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撰文:金龍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蔡榮順

    日治時期新式金融業開始萌芽,創設銀行、信用組合等機構,而民間傳統私人借貸業者,部分被官方導入公開社團管理,約束避免高利貸剝削情事。從檔案資料顯示,不少知名家族投入借貸業,似值得瞭解與探究。

    清代農業社會傳統標會、質押、借貸等金融行為,到日治時期仍在民間繼續運作,是庶民資金融通方式之一。若向銀行或信用組合借款,有其一定的條件限制,如向民間私人融通,除了典借及胎借需產權抵押,而信借則不需抵押品,只需親友做保認人,程序及條件較為簡便。

    以嘉義為例,1926年「台灣商工人名錄」嘉義街的「羅山信義社」經營個人放貸業,繳納高額營業稅前12人,包括嘉義名人賴時輝家族、蘇協仁家族、陳老英醫師等人。列名第4名賴尚益(賴惠川)是著名的漢語詩人、文學家,掌管賴仁記(賴世英派下)家產、田產。列名第5名蘇協義是米街保正蘇協仁的大弟,蘇家經商致富,廣置房地,其子2人留學日本醫科,1人開設製冰廠,1人擔任教職。第12名陳老英為開業醫師,同時也是羅山信用組合的理事。

    農業社會,富裕者被平民百姓賦予較高的道德期待,包括急難救助與貸放款。名人家族商業經營的同時,也能協助解決庶民財務困境,似乎有助於家族形象增進。據學術資料統計,不少在地大家族經營借貸款的利率較低,又可讓借款人選擇以現金或米穀繳付利息,在歐美也有類似視為行善事的道德經濟說法。

    嘉義名人家族參加「羅山信義社」,經營個人放貸業務,在官方約束的利率範圍之內賺取合理利潤,依法繳納營業稅,又可幫助借款人渡過財務難關,一舉數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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