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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禁石碑看社會風氣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撰文: 金龍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蔡榮順

    社會有善舉、有惡習,台灣目前留存許多清代石碑,石碑的碑文有「石文證史」功效,蘊含豐富的在地史料,是社會狀況發展的重要佐證;每件碑文都有一則故事,是值得剖析的題材,做為借鏡。

    愛財並非人的天性,而是後來被社會養成扭曲行為取向;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,但是劣民或官吏泯滅人性的貪財惡行,古今不斷發生,只是隨著時代改變方式而已。台灣保存清代碑碣1000餘件,碑文包括施政、政績、示禁、教育、宗教、山河等;其中有關「示禁」碑碣,碑文記載當地不同時空做壞事的歷史文化軌跡,難得一見的史料令人玩味,已被許多縣市政府登錄為古物或古蹟,妥善保存。

    官府發佈的禁令,通常只寫在紙上張貼公告,但對於禁示內容有留存久遠需要,或諭示事項恐日久失據而再引起紛爭者,則將禁令刻立石碑,簡稱「示禁」碑。據學界調研,台灣現存清代「示禁」碑文283件,都與民眾的生命財產、權益及社會風氣關係密切,足以映照當地民情狀況,具有特殊性。

    「示禁」碑大約區分5類,第1類:衙門官吏欺詐民眾、私自斂財,第2類:地痞威迫索錢,第3類:侵佔祠廟產業或香油錢,第4類:侵墾水圳、海埔地、蕃地,第5類:強佔墳塚用地等。其中第1類是衙門官吏欺詐民眾案件,顯見官箴敗壞,濫權貪財,禍國殃民,引發民怨沸騰的史料記載。

    嘉義縣市現存清代各種石刻碑碣總計104件,而內容屬性為「示禁」石碑有12件,其中「示禁」第1類的官吏欺詐民眾、私自斂財案2件,分別位於嘉義市鎮南聖神宮的「嚴禁衙蠹酷索水錢班數碑記」,以及嘉義縣東石鄉的「汛口陋規示禁碑記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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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榮順(草地老叟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