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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文官怕苦不怕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撰文金龍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蔡榮順

    大家都知道的歷史難免有些蹊蹺,從本文看起來,好像清朝的文官只怕苦,不怕死?或另有原因,是有趣的研究。

    338年前,西元1684年清朝在台灣設13縣,其中的諸羅縣(今嘉義)縣署暫居佳里興(今臺南佳里)。20年後的1704年,清朝命令諸羅縣署移歸諸羅山(今嘉義市)辦公,但是官衙部門並沒有全部搬遷到諸羅山,只有部分武官與文官奉命即移駐,而縣老爺與不少文職人員仍遲滯不動。

    清經世文編選錄福建巡撫張伯行的「申飭臺地應行事宜條款檄」「飭歸縣治」略稱:「鳳山、諸羅二縣藉徵收錢糧...不歸縣治,殊乖職守」。

    再據福建分巡臺廈道陳璸於1710函報「為條陳經理海疆北路事」略稱:「查前督憲曾檄行諸、鳳二邑各歸本署,未幾仍寄寓如故。遂置民瘼於度外,不幾徒有分土設縣之名,而無其實耶。除一面行府飭取歸署日期具報外,應請嚴格申飭,如仍舊偷安寄寓,即以擅離職守參處」。

    可見當時有些官衙部門並未奉命立即搬遷到諸羅山,包括文廟及祀典祭壇等。據石萬壽老師在台灣文獻60-2期撰文「嘉義城之建置」,諸羅縣文職官署於1724年始全部移駐諸羅山。

    的確,縣治初闢時因衙署未建,縣長暫寄居他處之做法合理;例如1723年從嘉義縣轄區析分出另一縣,在半線新設彰化縣,到職的彰化縣長仍暫住嘉義,延至1728年才歸治彰化。但諸羅縣署歷經20年且被下令搬遷,仍未照辦,又拖延10多年才貫徹完成。清朝的文官只怕到諸羅山吃苦,不怕違抗命令被處死?或另有正當理由?或難言之隱?或台灣在邊疆,天高皇帝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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