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人有歐洲血統?
撰文: 金龍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蔡榮順
(一)婚約
數百年來,台灣先後有原住民、歐洲人、中國人、日本人、東南亞族群移住,各種族混居在同一塊土地,彼此接觸、同化、通婚、包容與融合。
17世紀歐洲人殖民台灣,和台灣原住民的跨族群婚姻,血統相互融入,屬殖民地治理的一環。據荷蘭檔案顯示,1650-1660共11年間,台灣女性原住民與歐洲人登記結婚有60人,包括小琉球(散居大員、新港)30人,新港社10人,塔樓5人,蕭壠社4人,大武郡3人,麻豆、打猫、大武壠各2人,大目降、半線、牛罵、麻里麻崙、kimaurij 等社各1人。通婚的歐洲男性職業有教師、行政僱員、軍人...。
上項數據只限女性原住民與歐洲人正式登記婚約者,不包含同居或婚外情。事實上,東印度公司在亞洲拓展貿易時,歐洲人和亞洲女性同居,且撫育非婚生子女的情況頗多。
(二)戰利品
除了原住民有歐洲血統,1661年鄭成功大軍登陸台南之後,台灣漢人和歐洲女性有另類的血統遭遇。
1661.4.30.鄭軍登陸台灣,與荷蘭人激烈交戰,普羅民遮城(赤崁樓)與熱蘭遮城(安平古堡)分別被孤立包圍。5月4日普羅民遮城豎起白旗投降,鄭軍成為戰勝一方。戰爭充滿血腥、殘暴,早期戰勝者理所當然的掠奪對方的一切,戰利品包括建物、糧食、彈藥、珍寶以及女人。鄭軍也不例外,當時城內有270人,其中的女性、孩童、男奴、女奴約100人;一週後從北部諸羅山來赤崁投降的歐洲婦女、孩童、男女奴也約100人,全部被鄭軍分配為妻妾或家奴。
據“被遺誤的台灣”書中記載,容貌皎好的荷蘭女性,被鄭軍將領優先挑走,其餘女性分發給下級部屬。而其中命運有好有壞,分發給單身男子的荷蘭女性受到憐愛,...肚子裡多了半個漢人;而分發給有婦之夫的荷蘭女人,因家中已有善妒的妻子,而較受折磨。
繼續包圍熱蘭遮城期間,鄭成功和妻妾們一同住在普羅民遮城,家妾包括Keesje Saacko的女兒。此外,歐洲流傳“歐洲人的台灣悲劇英雄”Hambroek (漢布魯克)的漂亮女兒,也被鄭成功納入後宮為妾。
(三)匿居
17世紀歐洲血統留在台灣的因緣,還包括荷蘭人為躲避鄭軍殺戮,而在台灣南北逃竄匿跡。
1661年5月起,鄭軍包圍熱蘭遮城,並嚴厲要求派駐外地的歐洲人投降,否則格殺不赦。南北各地歐洲人大為恐懼。高屏一帶荷蘭人約60人,翻山越嶺逃至卑南覔(台東),與原駐守24人,合計84人。後來大部分人成功搭船離開台東,但兵荒馬亂,不知是否有多少人匿跡高屏、台東?
台南以北荷蘭人116人,經蕭壠、麻豆、哆囉嘓,一起逃至嘉義諸羅山社聚集,後來被迫投降,但有12人不願投降,續往北部逃匿。另有人(數量不明)逃至阿里山匿居,據傳說可能在樂野。駐在基隆的歐洲人於10月幸運被荷船救出,航往日本。也不知是否有人留台匿跡。
鄭軍攻台前,荷蘭人、原住民、漢人三者有相互共存與衝突的複雜關係,少部分的通婚及血統融入狀況,似乎難以避免。據曹永和院士的研究,漢人介於原住民與荷蘭人之間,扮演媒介者角色,此種經濟和社會生活上的複合性,與東南亞的複合社會,頗為類似。複合社會結構型態,可視為文化衝突與文明過程的一種特殊現象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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