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仕紳擔任賣捌人
撰文:金龍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蔡榮順
日治時代台灣總督府為了增加財源,對菸草和酒類實施專賣制度;民眾向街上小商店購買菸酒,而小商店須向持有特約執照的菸酒批發商購買進貨。專賣局特約的批銷店稱為「賣捌所」,「賣捌」是日治時代「批發」的用語。
嘉義公園的嘉義神社參道,留存許多100多年前的石燈籠,其中2件基座刻有捐獻人-「菸草賣捌人」姓名。神社石燈籠不只是景觀物件,石質文物在默默的記憶在地歷史故事,具有文化資產價值,各縣市都重視與保存。
菸草「賣捌人」是經營「賣捌所」的負責人,當時要取得賣捌人身份,需有社會聲望以及一定財力條件,從「賣捌人」捐獻嘉義神社石燈籠名單可見一斑。「賣捌人」從事商業經營,而當時雲、嘉、南地區有許多「賣捌人」的社會歷練很強,有金融或產業領袖、詩人、民意代表、地方行政首長...,茲列舉新港、白河、北港、大林及嘉義市的仕紳擔任「賣捌人」的背景如后:
\林維朝--擔任新港街庄長、月眉潭區長、嘉義廳參事、嘉義銀行董事長,詩人。
\林占春--擔任白河庄長、白河信用組合長、台南州協議會會員。
\曾席珍--擔任北港辨務署參事、斗六廳參事、嘉義廳參事、台南州協議會員。
\江文蔚--擔任嘉義大林庄長、大林信用組合創辦人、臺南州協議會員。
\蘇孝德--擔任嘉義區長、兼山仔頂及台斗坑區長、嘉義市協議會員,詩人。
\蔡酉--擔任台灣石油協會長、台灣石油販賣組合長、嘉義市協議會員。
\陳際唐--擔任嘉義羅山信用組合長、嘉義產業協會會長、嘉義街協議會員。
\蘇育奇—擔任嘉義街協議會員、公共埤圳評議員、方面委員會委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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