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蘭人率平埔族踏查大武郡森林及整併
大武郡森林
根據1657年11月[熱蘭遮城日誌]記載,派駐諸羅山社的政務員Loenius(魯恩)率領諸羅山社、打猫社、奇冷岸社(社址都在今嘉義縣市)共約50名原住民,到大武郡(今彰化)踏查木材資源。因為荷蘭長官揆一說: 大武郡峽谷的赤松木適合做為船料,但不宜建屋。
另據中研院台史所翁佳音老師論述,漢人圮哥(Kiko)奔走於今彰化、南投、雲嘉一帶,經常到諸羅山社的政務員辦公室,反映平埔族動態及山林資源,其中提到大武郡峽谷、大武郡溪有開採木材價值。
67年之後,清康熙朝的巡台御史黃叔璥在[臺海使槎錄]書中引述周鍾瑄文稿稱:[估修船料,悉取材於大武郡社]。可見該地赤松木從荷蘭時期及入清後,都被開採為船料資材。究竟大武郡峽谷、大武郡溪在何處? 赤松木今安在? 開採木材是否能沿溪流運至平地?
從古文獻中擷取3張不同時期的大武郡地圖,或有助於大武郡社域以及雲嘉平埔族的區域研究。
大武郡社整併
大武郡社位於八卦台地西南緣。 ”村社整併"不一定是平埔族人的意願,有些是荷蘭人從政治統理與宗教教化考量,並多所鼓勵。
1645年1月荷蘭人率210名士兵,從虎尾壠向北方沿途征討,或與臣服的平埔村社締和約,並希望小村社能併入較大村社。1645年3月17日,二林地區的Terriam社(小社)在牧師Van Breen商議之下,計畫搬到Groot Davole(東螺),但Terriam居民希望搬到大突社,直到1646年,終於敲定併入大武郡社。
1648年3月10日,又有Kakar Tacheybau併入大武郡社。整併之後,大武郡社規模達200人以上,成為中型村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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