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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台鐵索回林鐵文物

         撰文:金龍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蔡榮順

    1999年台鐵向林務局索借阿里山鐵道文物,放置於台鐵苗栗文物館。其實台鐵和林鐵之隸屬不同,屬性各異,此舉顯得唐突。因為阿里山鐵道係基於林業需要而獨立設計與修築,其軌距、設施、路線配置、站務設備、運轉、營業,都和台鐵不同。

    蒐藏展示文物有相當的專業性、嚴肅性、責任性。歷史文物不只用在展示,更重要的在文獻延伸調查、文化脈絡保存、文物系統研究、文化資產傳承與發揚。台鐵借展阿里山鐵道文物計5件:

1.28shay 蒸汽火車,1914年美國製。2.第一代柴油火車11403-1號,1953年日本製。3.第二代柴油火車11403-5號,日本製。4.林鐵光復號客車spc2號,1971年日本製。5.運材貨車(平車)平甲6006號。

    2003年金龍文教基金會撰寫出版“阿里山森林鐵道機關群之研究”,書中建議林務局設法迎回流浪在外的數輛火車頭,成立阿里山鐵道博物館。時隔16年後,林務局新成立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積極從事,流浪的2132號火車可望於今年回到林業車庫園區,值得按讚。接著需繼續關懷飄泊在苗栗、南投、花蓮等地的資產。

    台鐵苗栗館借展的5件文物,是阿里山林業重要的文化資產,期待台鐵從社會期待角度,尊重展品蒐藏倫理規範,協助林務局保存台灣林業文物的政策構面,讓這5件文物回娘家,回到林業鐵道園區懷抱,共同成就台灣林業鐵道歷史的真實性與完整性。

    林業文化資產保存有賴中央各部會及各地方政府支持,尤其林務局林鐵文資處責無旁貸。此外,也須透過公民運動,並集結NGO 非營利組織、學校、社團,共同奮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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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榮順(草地老叟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