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原住民集會所

          撰文:金龍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蔡榮順

    原住民在主要村社建置集會所,屬於宗教信仰、政治、經濟等活動中心;是部落集會共議,排解糾紛或重大事項協商,以及公共事務公告之場所,地位重要。

    據荷蘭人撰寫的台灣日誌記載,1636228Robert Junius(尤紐斯)牧師一行巡訪平埔族諸羅山社,經過豐饒的土地,看到許多雄鹿雌鹿到處跑。一到村社就被引導到One Dalis (諸羅山語,指集會所或公廨)。

    阿美族將集會所作為生活訓練場,2-5歲男童為同一階,集中學習與生活,如一家人。14歲進入集會所接受成為一個男人的訓練。

    1910年日本人類學者鳥居龍藏發表文章說,鄒族集會所 Kuba(庫巴)是14歲以下少年集體起居處,統一接受長老教導。王嵩山教授認為Kuba 是大社主要的象徵,建物為干欄無壁建築,屋頂舖覆五節芒茅草,屋面地板與地面距離高。傳統會所中放置弓、盾牌、敵首籠等仗陣器物。男性8歲到結婚前,都在集會所接受各種訓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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