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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存萬民,犧牲自己的羅安

          撰文:金龍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蔡榮順

    嘉義居民羅安的身份從鄉勇變為匪首,死後獲敕贈將軍,日治時代提升為神格。目前在嘉義市區有一墓、一祠、一廟,三者共存。

    清代前期台灣常有亂事,鄉民紛組鄉勇自保。嘉義湖子內庄民羅安非常勇猛,多次打退群賊,保護家鄉。1783年漳泉械鬥,羅安率庄民和外莊泉民激烈戰鬥,事後對方告官,控訴羅安殺人。當時社會有變亂黑白、武斷鄉曲現象,羅安竟被列為匪首通緝。由於羅安武功高強,官兵無力緝捕,官衙乃借勢恐嚇庄長獻出羅安,否則將滅庄。

    1784年羅安自願犧牲生命,主動投案,以保全庄民,臨終前仰天感嘆:羅安救萬人,萬人嘸能救羅安,民眾非常不捨。至1812年,羅安案平反,並獲敕贈為威武將軍鎮南侯。

    1923年,羅安原葬地:八掌溪畔刣人園屢生恐怖異象,人心惶惶。翌年民眾將羅安墓骸檢骨,遷葬於市區(今嘉義市民生南路628號),墓旁並建羅安廟,提升羅安魂為神格,保障地方安寧,形成墓、廟共存。1988年在地人士再建大廟,命名為保安廟(羅安公廟),現有一廟、一祠、一墓,三者共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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