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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原住民的植物觀: 以鄒族為例           ( 蔡榮順撰文 )


    台灣原住民以農業及狩獵為主要生產方式,在歷史變遷中,存在某種辯證關係。以鄒族為例,認為植物是自然資源,也是具有文化象徵意義的媒介;在鄒族大社集會所(庫巴)廣場種植雀榕,做為部落神樹,於祭儀中有不可或缺的代表性

    早期鄒族土地屬於部落或氏族所有,個人只有使用權。社域空間融入生活命名,讓空間有客觀座標位置,及族人情感依附,而產生意義。常見以植物命名的空間,如:杉林之地、樟樹之地、箭竹之地、金狗毛蕨之地、藤蔓之地、姑婆芋之地...

    此外,某些區域的樹木粗大高聳,林區顯得陰暗詭異,鄒族人認為那是惡鬼的居所。

原住民重視人與自然共生,鄒族人累積生活農事曆,有助於動植物循環生生不息,傳統經驗有智慧、有學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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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榮順(草地老叟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