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黃金島傳說            蔡榮順撰文

    古代歐洲人傳說,在東方日本附近海上有金銀島。1611-1614年,西班牙曾數次派船前來探測,未有所獲。1624年荷蘭入據台灣,1636年起,陸續有士兵及傳教士傳來溪流產黃金的相關訊息。台灣可能就是傳說中的黃金島嗎?

    1636年首次獲得通報:在瑯嶠(今恆春)河床內有金砂;接著是在東海岸卑南覔(今卑南)有金礦; 再往北的里漏(今花蓮吉安)附近有許多金片; 花蓮港旁的薄薄社收藏不少金器。從南台灣、東台灣、往北到宜蘭地區都有多起產金訊息。

    荷蘭人高度重視黃金,自1638年起數次調派大隊兵力,分別前往探查金源,主要可區分為[卑南][秀姑巒溪和立霧溪][噶瑪蘭]三部分探金行動。荷蘭當局在10年內持續投入大量經費和人力探金,過程艱辛,但發現的黃金河含金量少,並無開採價值,採金行動失敗。

    250年後,劉銘傳修築鐵道時,無意中在八堵基隆河床發現沙金,上溯後又找到金瓜石的金礦脈。400年前的傳說終究成真,但是這條黃金河及金礦,當年荷蘭人非常賣力探查,却都未發現,造化弄人乎?

 台灣東部探金
    據法國人雷吉納德(Reginald Kann)的《福爾摩沙考察報告》:福爾摩沙的金礦,以河川中的沙金及石英礦脈共生的形式存在,東岸有此種貴金屬發現,而主要礦脈在島的極北端。

    該報告也指出,在東岸Buroko溪、Shinzio溪、三棧溪(Sansan)、立霧溪、秀姑巒溪都有黃金滾動,或許鄰近有礦囊。以上係1906年考察,對照17世紀荷蘭人的卑南探金行動所見,可為台灣黃金島的說法做歷史見證。

    荷蘭人到東部探金,需先以武力降服當地原住民,才得以開展。荷蘭人與東部原住民之間,又無可避免的對抗、殺戳; 1636年和卑南覔對抗,1637年攻伐太麻里,1639年遠征大港口溪(花蓮)1641年行跡至水連尾及立霧溪。16419月,荷蘭派駐卑南的商務員等人,被大巴六九社及利家社殺害,16421月荷蘭台灣長官親率353人,到卑南懲罰及緝兇,雙方發生激戰。荷蘭人一面鎮壓原住民,一面進行探金,足跡遍及花蓮瑞穗、鳳林、吉安等地,但探金仍無效益。

    15~17世紀大航海時代,歐洲船隊到全球探索,到處殖民,東西方文化及貿易大量交流或交易,但從種族與國家的視角,殖民侵略帶給原住民常是佔領、統治和戰爭、死亡; 在物質交易和文明啟蒙的正面效益之外,同時充滿負面的矛盾、無奈、複雜性。

台灣北部探金
    1639年荷蘭人輾轉從西班牙人的信函得知,哆囉滿及立霧溪一帶有金礦的信息,並曾派員去尋金。1641年大員商館又收到類似情報,但當時台灣北部屬西班牙的勢力範圍,而不敢越界探尋。

    16428月西班牙被逐出台灣島,荷蘭人終於展開探金行動,幾乎每年編組數百人員的龐大遠征隊,前往噶瑪蘭,確認山谷的窄河中有砂金,尤其iwatan溪和papouro溪之間。西班牙及荷蘭人長期花費大量人力、物力、生命,付出很大代價去探尋黃金,却因不符開發成本,無功而返。

    大約250年後,清光緒16(1890)劉銘傳進行鐵道工程,工人無意中在八堵附近的基隆河發現大量砂金,台灣黃金河終於現身。消息傳出,引起淘金熱潮,從七堵至瑞芳龍潭堵之間約有3000~4000人在淘金,其中包括曾在美國加州淘金的中國礦工,使用長槽(Long Tom)和曾使用過的設備,許多人發大財。1892年有人在九份山發現金礦,產量非常豐富; 另有30人到東岸的河流淘出金片,但不幸遭一群獵頭人攻擊死亡。

    日治時期訂定礦場法,初期發出89張砂礦開採證,5張石英礦脈開發證,其中最重要的金瓜石礦脈給田中組,九份礦脈給藤田組,分別安裝最新設備與技術,開啟黃金雙城的黃金風華。

    據調查,金瓜石礦脈可能是全世界單位面積黃金產量最高的地區,幾百年前流傳的台灣黃金島,終於露出耀眼的光芒。目前在本山5坑規劃有黃金博物館,展現台灣金礦文化。

荷蘭時代台灣是金銀轉運中心

    400年前荷蘭人在台灣黃金島尋金未果,但當時台灣仍是黃金和白銀的貿易轉運中心。

    金屬貨幣以金幣最貴,銅錢低賤,早期銀幣是全球主要流通貨幣。以中國為例,古代1兩黃金約兌換10兩白銀; 1兩白銀約兌換1000文銅錢(1貫錢或稱1吊錢),當然比例常變動,此只是概約數。

    中國非產銀大國,且銀幣需求大,形成銀貴金賤,金銀比約16; 反之,在歐洲為金貴銀賤,17世紀金銀比約112

    荷蘭人以大員(台灣)為海線基地,將白銀運至中國,換成黃金運回去,或將中國商品轉運日本而取得銀幣,再以該銀幣向中國人換黃金,甚至鼓勵中國海商携黃金到台灣換白銀,或將日本銀幣由台灣運往印度各地購物。當時大員商館庫藏大批黃金和白銀,隨時進行國際貿易。

    荷蘭大員商館積極收購黃金運回母國,亞洲黃金越稀有,在市場供需法則支配之下,中國的金價逐步上升,金銀比從1618,升至110。當時歐洲金價亦同步調升,金銀比也從110升至115,但與中國相比較,仍有很大的差價。荷蘭人繼續在中國、日本等亞洲各地用貨物或白銀換取黃金,從金和銀在亞洲與歐洲之間的兌換率套利,大發橫財。

    明鄭時期台灣流通使用[時銀],即流入的西方銀幣; 清初又有來自菲律賓和印尼流入的歐洲銀幣,幣面鑄有番字(外文),民間稱為番銀,其中最多的是西班牙銀元,因刻印人頭,亦稱為佛頭銀。至18世紀,台灣曾流通被西班牙殖民的墨西哥銀幣(被殖民300年,有豐富的銀礦),也被稱番銀或佛頭銀。雖然清政府着力於銅錢發行,但民間仍喜愛保有銀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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